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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香港DHL对锂电池要求提供详细信息的通知 |
| 尊敬的客户: |
| 接香港DHL通知,自2009年1月起,所有出口快件中含有锂电池(包括安装在产品内的锂电池)的,需根据国际民航组织《危险品安全空运技术指令》2009-2010年修订版本要求操作,否则不能出口并需退回。 |
| 对所有锂电池,需提供含以下资料的电池信及另要求在货物箱外粘贴上锂电池标签: |
| 1、明确申报内为何种锂电池,如:锂金属电池、锂离子电池等并附上危险物品编码; |
| 2、明显标识“小心操作,如包装破损存在易燃危险”(Handle with care. Flammability hazard exists if the package is damaged)的警告字样。 |
| 3、需注明包装破损的应急措施、检查及重新包装的指示 |
| 4、注明能提供更多信息的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|
| 5、指出已遵守的包装指引如PI965的第一部分等 |
| 6、保证货内无回收或已损坏的电池 |
| 上请知悉,由此而造成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 |
| 常胜物流处理中心 |
| 2009-2-25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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