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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邮政法》或再推迟 三大焦点受关注

 
尽管1986年的《邮政法》早已显得人老珠黄,但是2002年开始着手修改的新《邮政法》,虽已历经10稿讨论,仍然千呼万唤未出台。据人民网的报道,2008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第四次会议上审议《邮政法》(修改稿)。《财经时报》从一些专家那里确认了这一消息,但也有人表示,由于其中一些问题具争议性,新《邮政法》出台延迟也很有可能。
 
前不久,有消息表明《邮政法》修改草案第十稿(以下简称“第十稿”)由国务院法制办委托快递协会在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地举办了小范围的新稿内容讨论会。记者电话联系国家邮政总局确认了此消息,并从圆通快递、联邦快递等企业处证实了这一消息,相关人士确实看到了第十稿。
 
但是无论外资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对第十稿的评价都讳莫如深,被访者们一再叮嘱记者不要具名。《财经时报》在采访中发现,邮政专营权范围、市场准入以及市场监管是国内快递企业关注的三大问题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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